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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工作的通知
2023-05-12 08:5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组通〔2015〕3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工学院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暂行办法》(组字〔2017〕2号)工作要求,现将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出的相关规定

所有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原则上都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属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参加专升本或考研的毕业生党员,录取前后均可按第1、2条规定情形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也可在确定录取后按照录取院校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录取院校党组织。

二、组织关系转出的申请和登记

1.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转出组织关系前,毕业生党员需同接收单位充分沟通联系,确定好接收意向、接收党组织信息和接收方式。认真填写《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申请书》(附件1),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出组织关系的申请。其中,接收党组织名称要具体到支部,并严格按照接收单位提供的信息规范填写,省外转出的还需提供介绍信抬头。

2.转出信息登记。各学院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组织关系转迁信息的登记和办理工作,汇总整理《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附件2),于5月31日(周三)前发送电子稿发送党委组织部校内邮箱:hngxyzzb@hait.edu.cn。信息表要统计全部毕业生党员,包括省内转出、省外转出、入伍转出以及专升本(考研)等,并在情况统计表中标明相应人数。

3.党务系统备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学院党组织负责同志要注意提前将所有2023届毕业生党员信息中的“工作岗位”选项,设置成“大学本科毕业年级”或“大学专科毕业年级”,涉及转正的还需在转正后及时将党员类型更新为正式党员并录入转正时间。

4.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落实接收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本人要出具书面材料,向党组织说明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困难及下步打算。所在党组织要针对性的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保证其组织生活不断线,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指导帮助,早日理顺组织关系管理。

三、组织关系转出的方法和步骤

2023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主要是在6月底至7月初针对集中离校的毕业生党员办理省内、省外转出的系统提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及党员档案袋整理、封装和发放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在8月初至9月底完成涉及转正和专升本、考研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及党员档案袋整理、封装和发放工作,并对之前转出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变动情况进行处理。

1.转往省内

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程网上审批,转出工作由党员所在支部系统管理员发起,按照毕业生党员申请的接收单位信息提交系统转出,经学院党委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电子介绍信打印或导出发给毕业生党员。打印和导出步骤为:打开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转出-正在转接页面,点击党员列表后的“查看”按钮,预览打印或下载介绍信。

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前往接收党组织办理报到手续,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系统管理员核对党员信息并确认接收,系统自动生成回执完成转接。

2.转往(系统)省外

转到省外的根据接收单位党组织意见,以线上转接(转接类型选择“跨省系统转接”)为主,线下转接(转接类型选择“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登记表)为辅,转出前需同省外接收单位确认好具体具体转接方式。通过线上跨省系统转接的,经学院党委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电子介绍信打印或导出发给毕业生党员;需要开具介绍信的,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转出,手动填写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后发起,学院党委管理审批通过后打印介绍信手工填写介绍信抬头、打印党员登记表,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登记表》)及本人党员档案前往接收党组织报到并系统接收,线下转接的还需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党组织登记存档(学院党委系统管理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该党员转接信息后“填写回执”栏输入介绍信回执信息),完成转接。

3.专升本、考研等

参加专升本、考研的毕业生党员,确认录取后即可按照录取通知书中接收组织关系相关要求,填写《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申请书》(附件1)到学院党总支办理转出登记,转往支部为录取院校相应学院的党组织。学院党委或支部系统管理员按照转往省内或转往省外操作流程办理转出(开具省外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需注意录取须知上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的有关要求),并在转迁信息表中做好补充登记。

4.党员档案的转出

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每人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张贴《党员档案袋归档材料清单》(附件6)作为封面,填写完整党员基本信息,注明袋内材料内容、份数,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党总支骑缝章,各学院党组织根据离校工作安排统一发放,同时做好签名登记。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组织关系有序转出

各学院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务工作干部、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等各方面作用,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政策和规定的教育指导,引导毕业生党员准确登记转出信息、按要求办理转出手续和系统操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有序转出。

2.加强党性意识,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并回执

所有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加强党性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严肃性,务必认真联系落实接收党组织,及时向所在学院办理转出申请,并在转接有效期(介绍信开出后一个月)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等到接收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确保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被接收单位党组织有效接收。省外转出的,组织关系接收后一个月内,还需将介绍信回执联(加盖接收单位党组织公章)邮寄或传真至所在学院党组织。

3.加强跟踪排查,做好接收情况统计

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学院党组织要及时关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状态,定期跟踪了解转接进度,及时处理转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系统电子回执及纸质介绍信回执情况,做好接收情况统计,汇总形成《2023届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接收情况报告》(附件4),于11月30日前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纸质稿一份至党委组织部A928备案,电子稿发至党委组织部校内邮箱。

4.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并及时办理转出和报到手续。在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介绍信丢失、变动接收单位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报告,重新提交转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后,可重新办理转出;因个人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未接收的,原则上不再办理补办。

对于毕业后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申请转出组织关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以及转出组织关系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各学院党组织在落实情况且多方督促无果后,可按“自行脱党”程序提交组织处置,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校党委审批。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0日

附件【附件1.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XX学院202X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XX学院202X届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接收情况报告.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出操作流程.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党员档案袋归档材料清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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