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务处《关于2015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的精神要求,为确保2015届毕业生按时毕业,现将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材料工程系毕业答辩工作安排在2015年5月9日至10日进行。毕业生需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按时完成设计(论文)任务。
2.毕业生须于2015年5月1日之前与各指导教师联系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由指导教师审查,确定其答辩资格,并提交材料工程系答辩委员会。
3.毕业生在提交毕业设计资料时,同时提交加盖毕业实习单位公章的毕业生顶岗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毕业生跟踪调查表。
材料工程系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