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宿舍”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始3个工作日,即4月7日—4月9日,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通过电话、邮箱、面谈等形式反映到材料学院学工办。办公室地址:教学5#楼103、教学5#楼105,联系电话:0373—3691138。书记院长邮箱:hgclxy@hai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