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拨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各年级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要求及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调查属实,将按照《河南工学院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河南工学院学生资助投诉处理办法》相关条例处理。为确保实现国家奖助学金专款专用,学院特设立国家奖助学金投诉渠道,现公布如下:
一、现场投诉: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5号楼103室、105室。
二、信息投诉:通过微信、QQ、电话等反馈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投诉电话:办公电话0373-3691138;
四、投诉内容:
(一)投诉人认为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生认定及各项资助评审过程中存在的有失客观、公正的行为;
(二)投诉人认为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生补助和其他奖励资助发放过程中,存在的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投诉人认为学生资助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捏造事实等违背道德的行为;
(四)投诉人认为学生资助工作中有谋取私利的行为;
(五)投诉人认为受助学生未正当、良好的使用物质帮助的行为。
任何学生、老师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中发现违规情况都可以投诉,学院将为投诉人保密,为方便调查核实,请投诉人实名投诉反映真实情况。学院坚持有投诉必有回复原则,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相关条例处理。
注:投诉反映渠道建议首先从班级开始,班级无法解决或者解决不满意的可向学院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