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于明华书记
副组长:周慧琳副书记
成 员:
辅导员:张俊芳 张庆 王利丹 陈丰君 徐卫珍 叶好运 魏甫豫
各年级认定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10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日